核心提示:阳光城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9月18日,阳光城就关于近期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事宜发布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控股股东东方信隆于9月12日解除质押了两笔股份质押,分别为3720万股、290万股,合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6.46%。
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于9月12日将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共345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质押用途为企业经营。合计占其持股比例4.62%。
另悉,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4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46%,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8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0%;
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5.3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5%。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4.1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6%。
同时阳光城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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