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有赞同的也有反对的,因为牵涉到众多的老年人的利益,所以实施起来难度比较大,到现在都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从2021年各省市逐渐开展延迟退休年纪征求意见座谈会到现在,延迟退休迎来最新消息,并从2022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1 延迟退休方案确定 2022年3月1日正式执行 1月30日,江苏人社厅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参保人员可推迟退休,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1、关于退休年龄问题 新《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并创新规定了推迟退休政策。参保人员的退休年龄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满55周岁。以下情形从其特殊规定: 女工人,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累计满5年且45周岁后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女失业人员,曾为原固定工的,或者原在国有企业工人岗位上工作且在原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50周岁时其曾在用人单位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的,按照女工人退休年龄执行。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女失业人员,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二)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从事国家明确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经职工与企业协商一致,可在本项规定的退休年龄与上一项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选择退休时间。 (三)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四)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参保人员可推迟退休,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 国家对退休年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何理解这一规定? 比如有位女性,现在50岁了,到了退休年龄,但实际上这位女性是公司高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公司不愿意这位女高管退休,同时这位女高管也想延长工作年限,那么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延迟退休,但是延迟退休的申请年限不得少于一年。 相比较于之前大家关注的点,江苏省延迟退休政策更加科学化,员工可以在公司和职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迟退休,而不是一刀切,更能接受。 3、关于参保缴费问题 新《实施办法》分别明确了新进职工和工伤一至四级职工的缴费标准、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办理退休和转移接续政策、跨地区流动转移接续办法和延缴政策等。规定用人单位新进人员,在当年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起薪当月按全月计算的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在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缴费工资基数,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在经批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应当继续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职工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为其足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照规定为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职工发生跨地区流动的,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过程中欠费处理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在按政策确定的延缴地延长缴费至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后,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在用人单位继续就业参保的,由用人单位继续在延缴地按规定为其缴费;未在用人单位继续就业参保的,由本人在延缴地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至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 4、关于待遇领取问题 新《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只能保持唯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清理。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江苏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地区流动的,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办理个人账户合并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变更手续。本省户籍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地区流动的,不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江苏还明确了省内参保人员、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外省户籍参保人员三种情形的待遇领取地确定办法。即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江苏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以设区市市区、县(市)为单位,参照国家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外省户籍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江苏,且在江苏各地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以在江苏缴费年限最长地为待遇领取地,缴费年限最长地有两个及以上的,以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最长地为待遇领取地。 2 31省市延迟退休意见征求结束 预计2022年正式实施 根据十四五规划,很多人推测2022年可能是延迟退休的正式实施年份,那么2022年会延迟退休吗? 2020年1月初,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落地延迟退休政策。 山东省的这次文件印发,主要是针对技术型工作者的,如果能够达到副高级职称以上,是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延迟退休的。 并且,在延迟退休的时间上,如果通过申请,也只延迟一至三年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65岁。 2021年9月底,31省市延迟退休征求意见已经全部结束,各省市正在制定延迟退休试行办法; 在陕西省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落实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 这是继人社部“十四五”规划要求推进延迟退休实施后,首次有省份明确将实施措施要落实到位的要求。 2022年1月30日,江苏省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延迟退休政策已经开始逐步实施。 这都说明,2022年延迟退休已经来了! 但是,根据现目前山东省和江苏省发布的延迟退休落地执行措施来看,大家也不必焦虑。 因为根据两省市的延迟退休政策来看,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延迟退休是以较小的幅度逐步实施的,基本是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方案来实施,都是属于自愿原则,更多是征询企业和员工的意见,不是大家所猜测的一刀切。 而且延迟退休对个人而言有一定的好处: 1、增加缴费年限,满足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要求 大家都知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取消了一次性补缴制度,有些人由于参保时间晚,或者中间有较长时间的中断缴纳的情况,那么可能到了60岁也无法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这些人该怎么办呢? 一般情况下,缴费年限还不到15年,只有两种方式: 将个人余额全部提出; 转为居民社保。 可这两种方式都不是最佳选择,所以,职工养老保险选择延迟退休,可以满足一部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的需求,更好地保障人们的相关养老权益。 2、提高养老金待遇 从2005年到2021年,我国保持了养老金连续17年的上涨,这意味着退休时间越晚,享受上涨的次数越多。 同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余额以及计发月数有关,个人账户余额越多,养老金越多。延迟退休一年,意味着个人缴纳的养老金余额会更多。 养老金发放月数与退休年龄挂钩,50岁退休和60岁退休,养老金计发月数分别为195个月和139个月。 所以延迟退休之后,每个月的养老金数额会更多。 3 关于延迟退休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1、江苏省延迟退休新规是强制性吗?其他省市也会这样吗?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共35条,其中企业职工非常关心的延迟退休规定——延迟退休最少的跨度是一年,而并非之前大家所预料到的两个月,三个月,几个月半年,不过好在江苏目前规定的是本人可以自愿申请、单位审批、人社部备案,目前来看并不是一刀切、强制性的要求所有人都直接延迟退休。 小编认为,江苏省目前推行的方案,是具有它本省的独特特色的,不一定适合所有其他省市地区,其他省份的人也不用担心肯定会至少延迟一年,目前暂无定论、言之尚早不必担忧。 2、哪些年龄段会成为第一批“延迟退休” 2022年3月起,江苏率先推出延迟退休规定,那么可见江苏省1962年出生的男性企业职工、1972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工人、以及1967年左右出生的现任女干部(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将赶上这一趟大潮,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第一批尝鲜“吃螃蟹”的人......恰巧,1962年出生刚好今年是虎年、也是自己的本命年噢! 依此类推,1963年及以后出生的男工人、1973年及之后出生的女工人和1968年及之后出生的现任女干部(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将会赶上,心疼一下80、90后,不过目前好在可以弹性申请...... 3、延迟退休后,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养老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就是说,目前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是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将逐步提高养老金缴费最低年限,所以未来有可能缴满15年社保,依然不能领取养老金。 4、延迟退休后,养老金能领多少钱? 这里我们还是以江苏省举例,根据江苏省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来看,延迟退休最短时间不得低于一年。 首先,累计缴费不满一年的部分,以南京市为例,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以整年计算,不足1年的不计算,所以,一般到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你差几个月缴费满一年的,社保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建议你交足一整年。 这样在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时候,缴费年限就能多算一年,延迟退休对于一部分缴费差几个月满一年的参保人,其实是一场及时雨。 比如,你累计缴费时间是29.7年,如果延迟退休是1年3个月,你再交1年3个月的话,最后计算养老金水平就能按照31年计算。 以江苏省为例: 江苏省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1%。 江苏省基础养老金计发公式中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为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江苏省2021年月平均工资为8635元,按照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5000元; 以缴费29年计算,每月基础养老金是1977元左右; 以缴费30年计算的话,每月基础养老金是2113元; 月差距在136元,一年就多拿1632元。 5、还没到退休年龄,人就去世了,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养老保险的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社保缴纳人去世的,自己交的这一部分的养老保险的本金和利息是可以被继承人或者指定受遗人全额取出的,但是统筹部分的养老金,是不可能得到的。 除此之外,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因公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最后:其他省份也会在2022年推行吗? 既然第一个省份已经出现,意味着前奏已经响起、火车头已经出现,大幕已经徐徐拉开 —— 而且人社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间“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2025年前),因此其他的地区,预计也不会太远了..... END 来 源 | 51社保网